請看完草案再說你的看法,最好的話你應該要看看公視的 "誰來晚餐4-共生互助,打造新生活"、電影"愛回來(Any day now)",這是大家應該要看見的現況
伴侶制度草案
http://tapcpr.files.wordpress.com/2013/10/e4bcb4e4beb6e588b6e5baa610031.pdf

多元成家制度草案
http://tapcpr.files.wordpress.com/2013/10/e5aeb6e5b1ace588b6e5baa61003.pdf


下列問題出處
https://taiwanfamily.com/?page_id=24


可能造成社會混亂及國本動搖的「多元成家」民法修正草案

此草案強調「同性婚姻、伴侶制度、多人家屬、收養」

可能帶來極大社會問題:

1、伴侶制度沒有性忠貞義務,小三自然合法化了嗎?

這本來就不是為了性而設置的法案,且這項制度仍是一對一的契約,小三不會因此而有任何法律上的權益或名分。
若兩方僅是為了相互照顧而在一起,不含性方面的關係,所以當然可以像一般未有任何契約束縛的單身男女,他們可以有性關係的朋友。
但這不是慫恿他們可以亂搞,不過法律上本來就沒有規範一個人不能有數名性關係的朋友(在雙方同意且成年情況下),所以我不懂爲什麼會有人說這是在亂交合法化= = (其實從來就沒違法過啊)
而且重點是,這項制度跟性一點關係也沒有!!!如果你不懂,也不想搞懂這項制度,那你可以選擇婚姻制度阿!!!!!!如果在乎對方要對自己性忠貞,那你當然要選擇婚姻制度啊!!!!!!!!
這是為了弱勢族群可受法律保護下相互扶持而設的法案,不是為了我愛你你愛我而相互約束的制度。

 

2、伴侶制度適用同性與異性,單方面即可解約,關係是否將更混亂?
若未來取代傳統家庭,兒童可能不再有固定的爸媽,社會問題將層出不窮。

傳統家庭就會有固定爸媽嗎????傳統家庭就沒有社會問題嗎???? 還不是會丟給爺爺奶奶養或是丟到育幼院。傳統家庭還是會家庭失和,小孩一樣會有不同的性傾向。
伴侶制度就算雙方解約,他們的小孩仍會像婚姻制度一樣,共同扶養、或是雙方協議由一方扶養,是會有多不固定?!
如果認為他們是領養的會比較不疼,你叫現今有領養小孩的傳統家庭情何以堪?!他們都對小孩不好嗎?
且關係到底是會有多混亂?!完全看不出來阿??我不懂這些反對聲浪爲什麼都說話這麼含糊?
在伴侶制度下沒有性的牽絆,財產權也是由雙方協議是否有繼承關係,這只是讓原有的同居人可因此受法律保護,並不會招致混亂!
而且單方解約還是要讓對方知道後,才能去戶政事務所執行啊!  這項制度真的不單是為了我愛你妳愛我,如果有疑慮或是相愛就該選擇婚姻制度!!
 

3、沒姻親關係,婆婆不再是媳婦的媽了,孩子不必叫阿公、阿媽?
與直系血親以外都可以成為伴侶,和叔叔伯伯嬸嬸阿姨表哥表姊堂弟堂妹也都可以登記成為伴侶?

如果妳離婚了,你的小孩就沒有阿公阿嬤?也不必喊阿公阿嬤??  這是教養問題了= =你要教孩子叫什麼,孩子就會叫什麼阿~
再次重申,伴侶制度不是為了愛情,如果你的婆婆離婚了,甚至和友人一起成為伴侶,他就不是妳婆婆?
只要他不是直系血親就可以登記為伴侶,因為這不是為了性啊~~~還是不能亂倫阿!!不可因此而有合法的性關係好嗎?! 這世界不是只有男女間的愛情好嗎?
 

4、多人家屬的概念強調多人成家、共同生活,且不以一對一親密關係為基礎,
也不以親屬關係為必要,可以自主選擇多人家屬,沒有血緣關係的3男2女可以成為一個家,婚姻及家庭是否將面臨瓦解呢?

這只是將分崩離析的家庭重新結合,我相信這個制度是考慮到單親父母獨自扶養小孩的難處而設立的,
這也是為了解決老人獨居的問題,並不是每個老人都想去養老院或是看著兒孫臉色過日子。
另外,這絕對不是為了讓一群人亂搞,如果是想要亂搞關係,他幹麻蠢到用制度束縛自己?? 
傳統婚姻並不會因此瓦解,再說一次,這是為了讓瓦解的家庭得以重生。
而且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找得到相愛的另一半,找不到就是找不到,你就不能給大家一條活路嗎?
就算沒人要,也想要有朋友陪阿!
另外,我看到有許多人說這是讓通姦除罪化= =或許有人是會這樣利用,但如果你願意就可以選擇婚姻制度,而不是多元成家好嗎??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拜託!
還有人說這樣都被有錢人得利了,= =人家愛錢想不要臉當人家小三、大老婆願意選擇多元成家來犯賤,那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啦~
像王某還是某演藝人員,就算沒有這項制度還是過得好好的.......要家產就讓他們去吵阿~ 如果有人這麼大愛也實屬難得阿= =(請參見legal high2)
沒想到大家的糾結都在性愛關係上,台灣的愛滋病病例從沒下滑過,你覺得該檢討的是什麼?那是普遍人民性衛生觀念很差啊!!難道這項制度會提倡愛滋嗎?
何況這項制度跟情人之間的愛也是沒有關係的,這是一項選擇,而不是唯一的道路,
如果大家因此而嚮往,使得婚姻及家庭瓦解,那這也只是讓一切在檯面下的都浮現出來而已,多點選擇,多點坦誠,不好嗎?
不過也有人提到人獸啥鬼的= =擺明了就是沒有看過草案,如果你沒時間也懶的看草案,那麼,請閉上你的嘴。別把好好的地球說成是方的!
 

5、目前年輕人已有晚婚、不婚的趨勢,伴侶制度更助長不結婚的風氣,
少子女化問題更是雪上加霜,如此不穩定的關係將可能徹底瓦解台灣的家庭制度。
若是開放同性戀、雙性戀、變性者、單身、同居者皆可收養孩子皆可收養孩子,又如何維護兒童的福利及人權?

助長這風氣的是經濟!!!而且爲什麼你會認為大家都可以找到相愛的另一半???
這關係哪裡不穩定阿?少子女化是經濟佔了更大的因素吧!何況非婚生的棄養小孩可沒低落過,這可增加領養減輕育幼院的負擔好嗎?!
如果一個人有愛小孩的天性並不會因此而改變,領養的小孩會有比較多的家暴事件嗎?都說了他們還是有義務要照顧小孩了,伴侶制度下的兒童的福利及人權,和在傳統婚姻下會是相同的!
我不懂這裡爲什麼不是稱以伴侶制度為契約者,反而是一一點名雙性戀.同性戀.單身.....所以你是說單親父母不健全嗎?還是變性者不是人?無法維護小孩的福利及人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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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翻中--不瘋魔,不成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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